力至优新蓄电池和新修复的蓄电池需要进行初充电。使用中的蓄电池在放电程度超过限度时应该进行补充充电。蓄电池的初充电和补充充电通常在充电场所采用两阶段恒电流充电法进行操作。
一、电解液的配制,新蓄电池在启用时,应首先注入电解液,配制电解液应该使用专用硫酸和蒸馏水,其密度应该符合蓄电池的出厂要求,配制不同密度电解液时,硫酸与水的比例一定注意调整好。配制电解液的注意事项如下:
1、配制电解液应该用耐酸的玻璃、陶瓷、硬橡胶或铅质的容器。
2、配制禁止将蒸馏水倒入浓硫酸中,以免发生爆溅,伤害人体和设备。
3、配制电解液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眼镜、橡胶手套、塑料围裙、高筒胶鞋,以防烧伤。配制电解液时因硫酸稀释发热,使电解液温度升高。因此配制好的电解液需冷却至35度以下,才能注入蓄电池内。
二、蓄电池与充电机的连接,蓄电池充电应该在充电机(直流电源)上进行。在连接时,必须保证蓄电池的正极充电机的正极,蓄电池的负极连接充电机的负极。通常充电机和蓄电池上均标有正负极用“+与-”号标示,或正极涂红色。若无把握,在打开充电机关机之前,可试接一下,如果电压表正向摆动,则为正确,蓄电池的标记模糊不表时,可参照以下方法区别:
1、观察极柱颜色。用过的蓄电池,正极呈深棕色,负极呈青灰色。
2、用直流电压表接蓄电池极柱,指针正摆时,红表笔接的为正极。
3、利用电解液进行电解识别,从蓄电池两极上引出两条导线相近地置于电解液中,导线周围产生气泡多为负极。
三、蓄电池充电的规范。一个新的蓄电池内注入合适密度和数量的电解液,放置3-6h至温度低于35度时,即可进行充电,按蓄电池额定容量的1/15选择充电电流,充电时应该定时测量单格电池端电压和电解液温度。当单格电压达到2.4V,电解液中有气泡冒出时,充电电流减半。充电时电解液温度超过35度,应该停止充电,并进行人工冷却。全部充电时间约为60-70h。补充充电的电流可相应增大,以缩短充电时间,通常按额定容量的1/10确定第一阶段的充电电流。其转入第二阶段的时机与初充电相同。充电临近完毕,应该测量电解液密度,不符合要求应该进行调整,并加以适当充电,最后调好液面高度,拧上加液口旋塞,擦净蓄电池,即可投入使用。